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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灵通不灵通引官司 法院判电信公司赔偿500元

2007年01月18日 07:56 源自:深圳商报  网友评论 【 字号:

  1月17日,东莞市中级法院公布了2006年的东莞十大案件,其中电信商不能有效提供通信服务、买房时遭遇价外收费等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名列其中。

  家住东莞市万江区的岑某于2003年新装了一部小灵通。

  2005年7月30日至2005年10月28日这段时间内,其使用的小灵通出现信号不良、难以接打电话、收发短信不正常等现象。事后他去电信公司查询的结果也显示这段时间内,很多天都没有任何通话记录。

  法院审理后认定电信公司在上述期间没有为岑某提供正常通信服务,判电信公司赔偿500元。

  作者:驻东莞记者王海荣 通讯员王创辉杨斯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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