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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改名彰显市场野心

2007年03月09日 16:19 源自:IT时代周刊 网友评论 【 字号:

  IT时代周刊》特约记者/李萧然(编译报道)

  2007年1月9日,苹果电脑公司更名为苹果公司,此举揭开了苹果的崭新一页:消费电子产品融合成为其CEO史蒂夫·乔布斯新战略中的重点,而个人电脑产品将退居其次。

  的确,苹果的这一变化显示出公司已经从一家电脑产品生产商转变为一家消费电子产品公司。就在更名的同一天,苹果还推出了一款具有iPod音乐功能的iPhone手机,以及一种取名“Apple TV”(苹果电视)的电视机顶盒。

  更名为“苹果公司”意味着其自2001年发布iPod时就启用的商业战略从此名正言顺。这一战略旨在打造数字客厅中枢设备,实现音频视频内容的点播,以及不同设备的无缝融合。然而正如竞争激烈的电脑市场,数字客厅之争同样残酷。要知道,微软同样在勾勒数字家庭的蓝图,就在iPhone首次亮相的同一周,微软也向公众展示了一款支持数字内容的“Home Server”(家庭服务器)。此外,制造电子客厅产品多年的索尼等巨头也会对苹果构成威胁。

  但在这个数字家庭争夺战中,微软和苹果,谁会笑到最后呢?

  一个陌生的环境

  现在预言苹果能战胜微软成为最后的大赢家,还为时过早。毕竟,数字融合领域对于苹果而言仍是一个陌生的环境。它不仅要面对微软这个始终在操作系统、音乐播放器以及数字娱乐中枢与它较量的宿敌,还要迎接更多新的竞争对手的挑战。譬如,iPhone一经推出,摩托罗拉、三星、诺基亚以及轻型电话制造商RIM等竞争对手也随之而来。而且,苹果涉猎领域有限,尚不足以全面抗衡像索尼那样的公司。“苹果不同于索尼,” 营销学教授彼得·菲德说,“它瞄准自己的细分市场,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发。”

  另外,iPhone的融合理念可能会让苹果遭遇一系列问题。一方面,iPhone可能会夺去iPod的销售额;另一方面,它仍然无法与RIM的黑莓机以及奔迈(Palm)的智能手机Treo一争高下。菲德补充道:“手机往往是功能制胜,而非设计。”

  菲德还提出,苹果电视设备绝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坐享其成的。譬如,我们仍不知晓消费者是否愿意从互联网上下载视频内容在电视上播放,也不清楚画面质量能否与大屏幕相媲美。“如果5年前你问我,2007年数字客厅能否发展成今天的样子,我会说‘是的’,”菲德说,“但是,市场是否需要(融合)就很难说了。现在看来,消费者似乎更愿意一边开着电视,一边蜷在沙发上鼓捣电脑。”

  但另一位专家克莱蒙思不那么悲观,他预言苹果不仅能“降服”索尼之类的竞争对手,还会有更多的收获。事实上,克莱蒙思认为,苹果已经在很多关键领域胜出索尼。“索尼似乎大势已去,虽然它的技术实力强大,但已经不再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索尼早已没有了苹果现在的风头。”

  但这些都不是苹果最害怕的对手。苹果最强大的竞争对手仍然是微软。虽然微软推出Zune音乐播放器之初并没有受到像iPod那样热烈的追捧,但是“慢热”的微软能够不断完善产品,循序渐进。此外,微软Xbox游戏机也能发挥娱乐中枢的作用,可以将视频从个人电脑上传输到大屏幕电视上观赏。

  与此同时,沃顿商学院管理学教授莎拉·凯普兰认为将苹果与对手之间的竞争进行划分已愈发不易。譬如,苹果与微软之间的竞争就必须按照产品线来划分,二者的较量最终可能涉及多个细分市场。“苹果的产品越来越多样化,因此不能单纯的与某个同行相比,而要看产品线,”凯普兰说,“譬如,就iPhone而言,苹果的竞争对手是摩托罗拉和诺基亚。就个人电脑而言,则是戴尔。就像通用,他们依据产品线来划分组建公司,各个产品之间相差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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