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俊杰) 在网上被恶搞成“村里小芳”的延庆张老汉再次被判获赔1万元。通州法院昨日一审判决,转载图片的淘游网赔张老汉1万元精神损失费。
精神残疾张老汉,平时上街常着女装、梳小辫。其街头形象被偷拍后,被多家网站入选整蛊版之“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组图。家人将刊登照片的9家网站起诉至法院索赔560万元。今年6月,宣武法院曾首次判决中国经济网赔偿2万元(本报曾连续报道)。
在对淘游网的诉状中,张老汉的监护人认为帖子中用讥讽性、取笑性的文字,丑化了他的形象,对他的名誉损害非常严重。要求赔偿精神损失70万元。
通州法院在判决中认为,淘游网未经张老汉同意,在网站上使用其照片,已侵犯肖像权。照片旁边附注的文字,亦有嘲笑、讥讽之意,损害了他的名誉。为此作出上述判决。
另外,张老汉监护人起诉其他网站的案子仍在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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