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档停牌严防爆炒 深交所对交易进行特殊安排
2009-10-30 00:00:00 来 源:深圳商报
交易规则方面,除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外,创业板交易制度与主板基本保持一致。
为防止创业板首日遭爆炒,深交所对首日交易进行了一些特殊安排。当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深交所可对该股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50%时,深交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时,深交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至14时57分。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股票临时停牌至或跨越14时57分的,深交所将于14时57分将其复牌并对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同时,创业板上市首日,深交所将对每只股票的交易情况进行严密监控,除对涨跌幅达到既定标准的股票严格执行相应的停牌措施之外,对于通过大笔集中申报、连续申报、高价申报或频繁撤销申报等异常交易方式影响股票价格或交易量的账户,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其实施限制交易,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监管部门予以查处。
此外,在日常停牌制度方面,创业板也在三方面区别于主板:一是披露年度报告、业绩预告等重大事项不实行一小时例行停牌;二是出现异常情况如预计重大事项策划阶段不能保密、市场有传闻且出现股价异动的情况等,公司可主动提出停牌申请或由深交所直接实施盘中停牌;三是长期停牌公司每5个交易日必须披露停牌原因及相应进展情况。
除此以外,创业板交易制度与主板保持一致,仍适用现有的交易规则。如每个交易日的9时15分至9时25分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整至3时整为连续竞价时间;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也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涨跌幅比例限制在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