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315!面对JS我们应该如何维权?(6)

2008年03月14日 11:09 源自:IT168 网友评论 【 字号:


屡修不好 配件丢失 如何处理

  之前,国内市场某品牌数码相机曾经大面积的出现相机频繁死机的问题,虽然维修站给予了保修,可是没过几个月,同样的问题又出现了几次,虽然再次修理,但始终没有根治。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没有必要去找经销商大吵大闹,也没有必要继续修理手中的相机,只要还在保修期内,就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四十五条“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具体的处理步骤,是首先去官方指定的维修站,开具检验报告,只要机器的确因为同样的问题在官方维修站维修两次以上仍没有解决,就没问题。拿着这份报告,在经销商那边就很容易得到换机或者退货的服务。

  此外,有些维修站的服务非常人性化,在接收用户维修的相机时,会主动要求消费者自己保存存储卡和电池,以免在收货的时候,发现配件丢失或者掉包的情况。可是有些品牌的相机仅在省会城市才有售后服务网点,小城市的消费者只能让经销商(佳能官方维修网络)代为转交给维修站,在这个过程中,电池和存储卡的丢失究竟由谁来负责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从事服务业的经营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消费者受到的直接损失。也就是说,消费者无需为经销商和维修站的过错买单,只要经销商无法提供自己无过错的证据,就应当承担责任。

  当然出现这样的问题,处理起来非常麻烦,所以特别提醒消费者,自己长的心眼,在送修的时候,保管好配件,例如锂电池、挂绳、存储卡、手柄等等。

  有关相机维权的话题,真的不希望仅仅在每年的315才被提起,更不希望广大经销商仅仅在每年的315才真正把消费者当成上帝。广大消费者要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必要时候,可以寻求媒体的帮助,只要自己是对的,就要坚持走下去。除此之外,还想忠告那些贪小便宜的消费者,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头上不会掉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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